11月29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对取得教师资格证所对应的学历、学位、专业限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的准门槛再次提高。
《教师法》(修订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中小幼】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普通高等学校】
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职业学校】
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践工作经验;有特殊技能者,可放宽至专科毕业学历。
【特殊教育】
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特殊教育的学段,分别具备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专科、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中等职业】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与现行规定不同的除了学历要求的提高,还增设了“获得相应学位”的限制,也就是说,想要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同学,必须取得相应学位!
草案要点,总结如下:
学历限制:
幼儿-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限制: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
学位限制:
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获得学位。
教资门槛的拟提高足以看出学历的重要性,未来学历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不管是哪种专业,没有更高一些的学历,人生会失去许多机会。虽然学历不能代替能力,但它已然成了就业和升职的“敲门砖”。各位升本的同学们一定要好好努力,争取早日上岸。